留学生优惠购车
留学生优惠购车政策
在1992年10月,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免征其进口关键件或成套散件的进口环节税,以及车辆购置税(大约购车价格的10%),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购买免税长安马自达品牌汽车: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的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一学年以上(要求一学年以上,不少于9个月)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2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具体指:截取学习期间内任意时间段满足180天即可,并且这段时间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可连续计算) 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学习、进修的留学人员享受同样待遇 *该规定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